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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政策有哪些?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1-02-26 北京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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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2020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最新规定。2020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二、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全文
    8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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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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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持有五年以上才可以买卖,不足五年的不能上市交易。对于持有满五年的经适房,在出售的时候需要根据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齐价款。双方签订经适房买卖合同,补齐价款后,到西安当地住房管理部门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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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故意适用法律错误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凡自认为遭受不公正待遇者,当事人均有权对一审判令或裁决提出上诉。
然而在二审法院的审理程序中,若原审判决或裁定存在法律适用缺陷,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改判、撤销或变更的判决和裁定。
(二)对于已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仍可行使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的权利。
若经认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上级法院将启动再审程序。
(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时,若存在“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有权向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
对于此类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将作出再审裁定,并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案件交由下一级法院再次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八十条
1.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2.认定法律关系主体、性质或者法律行为效力错误的;
3.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有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4.适用的法律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
5.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6.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7适用法律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8适用诉讼时效规定错误的;
9适用法律错误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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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征收补偿行政违法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裁决申请的范畴,原则上来说,申请者可以针对年产值补偿标准、倍数补偿标准以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这三大块进行申辩与讨论,只需要在其中任意一个环节产生争议,即可视为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其次,关于申请裁决的流程,我们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交协调请求,并在请求中详细阐述您认为补偿过低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
第二步,若协调未能达成共识,或者自提出协调请求之日起满60天仍未得到回应,那么您就可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如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提交裁决申请;
第三步,若您对裁决机关所做出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对于国务院的裁决,其复议程序将有所不同,您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关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问题,申请人必须是征地的相对人或者利益相关方,即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可以作为申请人。
具体而言,申请人可能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等。
此外,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主要为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涉及到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重要部门。
在某些省份,具体的协调和裁决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而在其他省份,则可能由政府法制机构承担此项任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机关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具体情况下,行政复议可依据法律法规向以下各级别行政机构提出申请:
首先,对于省级及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异议者,您有权向该部门所在行政区的本级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同时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若针对海关、金融、国税以及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您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再者,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满,您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而对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您则需向该派出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最后,若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您应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何把钱上交廉政账户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向廉政账户存储资金时,敬请务必标注“廉政款”字样。
该项操作不论您选择实名认证还是匿名或者不署名,银行存款以及转账凭证均被视为礼金上交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将资金存入廉政账户,包括柜台存款、柜台转账、网银转账、自助柜员机转账以及存款等途径。
1.在柜台或自助柜员机进行存款操作,无论金额大小,均无须提供任何身份证明材料。
2.在交通银行与建设银行内部进行转账,无论金额多少,只需在转账说明中注明“廉政款”字样,便无需提供身份证明。
3.若需要从其他银行向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的廉政账户进行转账,自助柜员机转账每次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内,且一日内可多次操作,同样无需提供身份证明。
而对于网银转账,则由个人自行登录相关银行网站进行操作,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网上转账流程。
至于柜台转账,若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亦无需提供身份证明;
但若金额超出此范围,则需现场出示缴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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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经济适用房政策?
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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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被侵害人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告知途径的阐述如下: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裁决的行政处罚案件,通常可以采取调查人员口头通知的形式进行告知。
当调查人员基本完成对案情信息的调查工作之后,在正式发布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直接向当事人传达其所拥有的知情权与陈述申辩权,同时仔细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与辩护观点。
然后,基于所获取到的调查资料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辩护内容,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合理合规地制定出最终的行政处罚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
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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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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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根据相关法规,行政主体是那些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的特定组织;
其次,作为行政主体的关键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能够以其自身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权力;
再者,行政主体还需要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最后,行政主体应始终属于组织性质,个人并非其合法组成部分,因此,个人无法直接构成行政主体。
(二)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方应当是实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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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应该具备西安市的城镇户籍。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等。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价格低廉,保障性强。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当地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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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西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具有西安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属于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西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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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可以接受行政单位赞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为确保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有效运作,政府层面应向其提供必要的财务与资源支持。
消费者协会乃是根据法律法规设立并负责对各类商品及服务实施全面社会监督的公益性机构,其宗旨在于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为消费者协会履行其法定职责提供充足的经费、人力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源支持。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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