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是出嫁女,我在娘家的地一直是我在耕种;我的户口也没迁。后来婆家分地的时候我也分到了一块地;但因为发放土地证的时候我还没嫁过来,所以土地证上也没我的名字。我想问:该怎样确定我的土地承包权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分额的,应予支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以明显看出,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权分得属于自己的承包土地,并获得由此发生的征地补偿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