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十八周岁生日当天故意构成故意罪,要根据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仍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因此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第二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