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没有,即不定罪。
一、有证据证明不存在事实即不定罪:要想排除罪的嫌疑,必须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存在。如果事实证据充足,能够证明事实确实存在,并且已经达到立案条件,既构成罪。
二、《刑法》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处罚及定性: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