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工作已有三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单位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工资每月1200元。最近,我觉得太累,想辞职外出打工。请问我辞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哪些赔偿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你工作了3年,则可要求赔偿3个月工资。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还应赔付工作第一年平均工资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你如果和用人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由于没签劳动合同,你应该注意收集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上班打卡记录、发放工资凭证、工作登记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