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后,单位不可以随时辞退,必须有法定的理由才可以辞退 根据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
5)、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