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房主谁在理要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若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应提前15天通知,那么你就应依合同约定行事,当然若房东同意双方意思自治也无不可。现在看来房东是认为你未提前通知,你方原因所致。合同中若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一方还面临违约金问题。若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无所谓什么提前通知,双方拥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房东的解除合同应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承租人,给其合理的腾房时间。依你的意思是想押金的数额冲抵水电费用?在这里面临一个问题,押金的数额与水电费用的数额明显过大时,押金数额足够水电费用,那你是自己放弃了自身利益,房东不会找你的麻烦。若押金数额不足以偿付水电费用时,你就面临可能被房东追债的风险,当然了,也有可能房东觉得不值得为其劳神伤财的,那么你就安全了。此事在法律层面上是租金合同纠纷,在道德层面是诚信问题,如何权衡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