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的问题,详细如下:
答辩人: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如下:
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工程面积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称其承包了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装修及土建工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有出入,该项诉求与事实不符,故意扩大了施工范围。2007年5月11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就承包工程签订了协议合同。该合同约定:被答辩人以全包的方式承包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土建工程。合同明确约定被答辩人的施工范围为4350平方米,其实实际面积有5000平方。此合同与实际面积不符,违背事实。
在答辩人与xx工程纠纷中,答辩人认为应当对承包范围、实际工程量、实际面积、支付金额进行重新核定,以达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在重新核定的基础上,双方就承包范围、工程量、工程价款达成合意,进而双方在已支付工程款基础上多退少补,最终解决双方争议。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