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w/.htm,二级伤残应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以上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由社保基金支出)。
退出工作岗位,每月按工资的85%领取伤残津贴(由社保基金支出)。如果鉴定了生活自理能力按护理等级每月领取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每月与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如果你的伤残鉴定已经下来了就按以上标准给予赔偿,然后每月由社保局支付伤残津贴和护理费,除非工伤复发需报社保局进行治疗外,其它的费用就只能自己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