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哪个,这种情况也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控告。 《条例》 第五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不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四)经人民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五)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第五十三条 对于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移送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人民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执行缓刑的、判处管制的、转送外地审查的、临时寄押解走以及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等原因而出所的,要分别依照规定,办理出所手续,并应将人犯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形成书面材料随案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