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用卡欠款在恶意透支的情况下应认定为犯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前款项。派出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缴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的数额: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