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不决定和撤销决定后,都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这两种处理仍然有一些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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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阶段不同。撤销案件只能适用于侦查阶段,不则是在审查阶段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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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对象不同。撤销案件只能由有权立案的机关作出,不决定可以适用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适用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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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的主体范围不同。不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既可以有人民检察院作出,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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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意义不完全相同。撤销案件具有明显的纠错性质,不则具有不能追究、从宽处理和纠错的三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