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不足,多久撤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不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决定书送达被不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撤回。
对于撤回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