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证人的配偶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根据保证的具体性质、保证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配偶对该保证是否知晓且认可等方面综合认定。以下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保证人配偶同意担保或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
2、保证人配偶从保证行为中直接受益,保证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具有共同担保的合意,即需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担保。保证人夫妻一方对担保之债具有一致意见,即保证讥胆罐感忒啡闺拾酣浆人的配偶对保证人的保证行为表示过认可,则该保证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