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虽然不是营房部门,多少了解点:军队的经济适用房是在总后备案的,经过层层批准才能开工建设。先是建房计划上报,然后是售房计划上报,有个统一的售价,经过总后批准,在当地办理房证后才能按照售价进行出售。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有转业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干部,前两类人可以进行出售,用住房补贴抵扣,现役干部情况不很清楚。我所知道的部队建设经济适用房都是个人先垫款,120平价格在十几万,在退休移交到地方时才把垫款还给个人。在未定价前,部队先开出一个拟定价格,交清款额抵押,待定价后多退少补,有的部队这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