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取保候审大部分都是在逮捕之前,也不是说逮捕之后就一定不可以取保候审,能不能取保候审,要看案件本身的性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具体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致电应律师,专业办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