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由于受到年龄、智力、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局限,同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和损害。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有权依法向人民提讼的。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人民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审判时采取适合于未成年人的措施、手段等,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是指对于经济困难的公民给予必要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司法救助,是指人民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制度。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应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