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职工因工死亡。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治区,报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