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招投标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你可以提出异议,目前没有规定详细的格式,你主要把公司名、联系方式、异议理由等写清就可以,可以参考意见书、提议函这类的文书。现实中建议你用下面几种方式
1、写清异议的条款和内容,要求解释的内容,然后落上你们公司的名字公章,直接递交招标人;
2、可以照上述写完后扫描之后发给招标人。
3、如果采用电子投标方式可以直接网络上面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