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直辖市确定,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则退休时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而《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统一限定为15年,其退休时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即满15年方可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自治区,在《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发布之日前或当地实行“统账结合”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对统一制度或当地实行“统账结合”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仍可以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其具体标准由各省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职工的退休待遇的处理,退休后将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职工连续工龄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