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假期或节日离校回家发生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离校回家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因退学、转学、毕业等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对擅自离校不归的或学校不知去向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寻找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半月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学校可张榜公布按自动退学除名。
2,根据以上规定,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