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立案登记制的定义
立案登记制是指,对当事人的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二)立案登记制相对于立案审查制的特征
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时,诉讼就开始了。
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对当事人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3、对当事人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体现了对当事人权的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