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付的办法。项目支付标准为:
(一)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期间的产(休)假工资,按照本人当年月缴费工资支付,不足一个月的,按每月21.75天计算日工资支付。这是关于西双版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回答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检查费、住院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等),支付标准为:顺产1500元;难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三)持有《生育证》或《结婚证》的女职工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医疗费支付标准为400元。
(四)男职工的妻子在农村或无固定收入,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生育的,凭其所在社区或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并到男职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其补助标准按顺产、难产、剖宫产对应标准的50%发给。
(五)持有《生育证》或《结婚证》的职工采取皮下埋植(取出)术、取环、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绝育措施的,医疗费支付标准为100元,100元、150元和400元。
(六) 输卵管复通术医疗费支付标准为1800元; 输精管复通术医疗费支付标准为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