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由此看来,无产权证房屋不能进行交易。因为在无产权上建立的购房合同是无效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讲,一旦合同一方出现毁约,另一方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尽管有些无产权证房屋交易在合同签订时注明了相关细节,但是如果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合同,那么签订的细节也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等于白白签署。买方仍然得不到产权证,其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任何保障,双方根本无法完成合法的购房交易。因无产权证房屋缺乏证实房屋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所以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具体来说,购买房产权证房屋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无产权证房屋难以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
2、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产权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
3、如果无产权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当然,除了上述几种风险之外,购买无产权证房屋可能还会存在更大的风险,因此建议买房者尽量避免购买无产权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