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对行政行为提讼时,可以一并请求进行审查
解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人民一并审查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4、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讼时一并请求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由行政行为案件管辖一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