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还有一种故意隐瞒相关资质。以上是我关于商品房买卖常见纠纷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