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合同纠纷要向时,根据案情不同,主要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
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等有关协议;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
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
5、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担保书、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6、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
7、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
8、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