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的实践表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推动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的土地情结越发浓厚。1998年二轮延包的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不清或者记载错误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干脆就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多数只履行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益突出。土地确权应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相衔接。土地确权保护了农民权益。“有恒产者才能有恒心”。
农村土地承包以来,国家允许农民流转土地,但由于没有严格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导致承包地块的权属界限不清、合同面积不准。土地确权强化对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也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重要手段。目前,已有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参与试点,覆盖面积3.3亿亩。在广大乡村,确权登记化解了大量过去沉淀下来的农村土地矛盾,得到了基层群众广泛认同。
同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大门正徐徐打开。过去,农村土地和房屋囿于集体性质不能抵押,土地确权激发了农村“沉睡资产”的活力,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民能以相关权证进行抵押贷款。而一旦承包地被征收,农民能以明晰的用益物权获得相应补偿,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
土地确权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拿到承包地确权登记证,有更多农民卸下了怕丢掉承包地的包袱,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更多的承包地流转出来,并加速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能放心进行规模经营,加大对土地的投入。目前参与土地流转的总数接近6000万户,全国承包耕地流转比例超过28%。
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再到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显示出对农地确权赋能的力量,为“三农”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按照要求,全国土地确权工作要在5年内全面完成。相信,随着中央重大举措相继出台,各地积极实践探索,在坚守耕地红线、粮食产量、农民利益三大底线的前提下,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春潮必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