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肇事是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甚至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而这些管理规定,是与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易燃性与腐蚀性物品有关的管理规定。 危险物品肇事的行为达到了值得刑法科处的程度,就会成立犯罪,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犯罪不成立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