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一)客观要件:
第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的行为,表现为一定的暴力、胁迫和恐吓,要求对方处财物。
第二,被胁迫者产生恐惧心理。这里必须事实上使对方恐惧而受到精神上的压迫,由于这种精神压迫才处分的财产。
第三,财物现实交付。
这里强调的是实际上交付财物的结果,不论是直接交付还是默许他人取得财物,均成立最终财物转移的事实。
第四,行为人获得财产或者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二)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为目的而故意实施的威胁恐吓逼迫对方交出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