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分割:首先,应当平等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平分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也应该平等的承担共同债务;第二,分割财产是应当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性的利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处于婚姻中的弱势,因此应该予以关照,适当多分,并且应当注重未成年人的教育经费、成长支出;第三,需考虑财产的效用及其经济价值,对于不可分割的财产,可以折价补偿,尽量不损耗财产原有的价值;第四,不属于双方当事人的财产不应该参与分割,比如公共财产、国有财产等;第五,如果一方财产在共同生活中发生了损耗灭失的,另一方可以不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