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指的是安置房,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商品房是由开发商建设可以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在市场进行交易且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房屋质量有差异。动迁房的质量一般较差。商品房较于动迁房来说,相对来说质量会好些。第二,结构设计要求不同。动迁房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一般是按照要求的最低配置来建设,只要不违反规范就行,所以比较多槽点。商品房则会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会多花点心思。第三,房屋价格相差较大。动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在合同中进行约定,采取市场价。第四,交易时间有3年之差。动迁房一般都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各地的管理办法有所不同,比如《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迁房取得产证房取得产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转让指的是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等发生的产权过户。而商品房在交易时间上是没有限制的,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动迁房比商品房具有更多“一房两卖”、“强行违约”、 “房屋被查封”等风险。
【法律依据】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