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领取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1、父母或抚养人,配偶的,各发一半;
2、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3、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
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
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因公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被车辆撞死责任又不在自己的,除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保险金或赔偿金外,仍由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的标准发给家属一次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