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到期后有一个自动续期的概念,到时候按当时的政策办理,可能免费也可能要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土地之上的房子产权是永久性的,一直到其设计使用年限终止,如果70年土地到期了你的房子还可以使用,不会有人把你们赶出来的。如果成为了危房,那会面临被拆,这个拆不同于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的拆迁,如果政府够狠,没有补偿都有可能。由于现在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你假设的问题还真不好确定。不过从现在的一般现状来看,应该是走一个征地拆迁安置的路子。在我国,所在的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土地有使用年限的,你交了多少年的钱就用多少年。现在商品房根据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同,住宅是70年,商业是40年,商住综合是50年。而土地之上的建筑物产权是永久性的。所以这里所指的7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权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