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保险公司不可强迫指定修理厂修车。
解析:
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定损,被保险可以去别的修理厂修车,但是,去别的修理厂修车,超出定损部份被保险人自己负责,车辆所换的残零配件你要交回保险公司.
另外,有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内部机构损坏,当理赔人员无法判定时,由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车,如果,被保险人坚持主张外修,那么,超出定损部份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