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名字一生只能更改一次。且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未满16周岁的,须由父母代为申请。改名的一般步骤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并填写改名理由;
2、到县公安局刑警队开具《无犯罪证明》文件;
3、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4、验查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文件;
5、到公安局户籍股签字盖章,一般7-15个工作日即可正式更改。一般都是上面五大步骤;但具体情况还要以各地公安户籍处为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更改之后原有名字将会以曾用名出现在户口簿上,同时为了方便起见,建议您同时办理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