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也应平分。对于这些网络虚拟财产,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加以调整。虚拟财产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民法上的财产主要指的就是物,它包括金钱和产业。在特定的条件下,一些“无形的物”只要能被人力所实际控制,具有价值且能够成为交易的对象,则在法律上就可视为物,视为财产,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网络虚拟物除了具备以上特征之外,还具有价值,能进行交换。在游戏中,玩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投入很多金钱。由此可知,这些虚拟财产虽然不在现实中存在,仍可认定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量。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同我国《民法》中的财产一样具有价值,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他们夫妻共同的,应当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