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承包是我父亲签订的合同,在承包期间,我父亲过世,七个姐姐相继出嫁,各自成家,有的在丈夫家又分的承包地。土地一直有我耕种,缴税。在1993年在原基上我和村上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一直耕种至今。在此之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在2007年周边土地开始征用,我七个姐姐要求我平分土地,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多次上家闹事,在村委会的调解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有我一次性付20000元从此不再发出异议。七个姐姐都在上面签字画押,我也付清钱,有村委会的调解证明,由他们的签字,画押。2008年我的承包地被政府征用,七个姐姐又多次上家闹事,要求分的土地征用款,使我无法正常生活,村委会也多次调解无用,在2009年5月又已遗产纠纷把我告上法庭,现在征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