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付不起抚养费,应该向举证证明你的收入水平,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
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
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回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