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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无因性是什么,物权是物权的无因性吗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3-25 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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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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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又称物权抽象原则,是德国民法创立物权行为概念。指物权行为在其效力和结果上不依赖其原因行为而成立,即原因行为的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能导致物的履行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债权行为是物权的原因,物权行为的成立于生效不瘦债权行为的影响,即谓之无因。也就是意味着当事人一方在交付标的物之后,债权行为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的,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如:买受人继续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丧失所有权的出卖人只能行使不当得利返还的请求权,而不能行使物上请求权。举例说明:甲(房主)与乙(买房者)在10月1日签订一份买房合同,10月2日乙交付50万首付金给甲,10月3日甲将房屋交付给乙并进行过户登记。然而,10月4日甲以受到欺诈为由主张买房合同应被撤销,次年2月终审判决撤销该合同。若依据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则可认定:
    1.买卖合同自始无效;
    2.乙保留房屋所有权,甲可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3.甲保有50万首付金的所有权,乙可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全文
    12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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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的无因性
无论第三人与债务人间存在何种关系皆不影响第三人与债权人间的债务承担协议换言之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间的协议是无效或是可撤销的也不能影响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和第三人间关系的了解是有限的,为保障交易的安全,维护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设定了债务承担的无因性,以此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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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侵占罪遗忘物品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所谓“遗忘物”乃是指自己本应当携带在身边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未带走的物品,比如购物过程中将所购买之商品遗落在商场柜台之上;
或是前往他人居所玩耍时,忘记带走自己的随身物品留在了主人的家中;
亦或者搭乘出租车时,将个人财物遗落于车内等等。
这些行为均属“遗忘物”范畴,但它并非我们通常所说的“遗失物”。
相较之下,“遗失物”是指失主本人无意间丢失的财物,失主对于该财物的掌控时间相对较长,往往无法准确回忆起财物丢失的具体时间以及地点,因此拾获者一般情况下并不知晓失主身份,且寻找失主的难度较大。
然而,“遗忘物”则是失主刚刚、暂时性地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失主对于该物品的掌控时间相对短暂,通常能够迅速回想起遗忘物品的时间及地点,并返回原处进行寻找。
同时,拾获者通常也能明确知晓失主的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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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的无因性
根据相关的法律解释债务的承担本身是有效的,那么产生债务的原因其有效性,不会影响到债务本身有效性。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张三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李四,即使后续发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本身为无效合同,但是转让事实已经发生,那么李四应当承担支付给张三相应房屋价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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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必须承担不可估量的法律责任。
这是因为这类公司的股东仅限于一名自然人或者一家法人实体,没有其他股东的约束和制衡,使其更容易出现公司人格与股东个人身份混淆不清的问题。
此外,尽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额来承担有限责任,但仅在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资产与自身财产相互独立的情况下,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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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务承担的无因性
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是指债务如果具备相关法律上的条件,法律事实的有效性不受导致它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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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无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因车祸导致人员死亡者,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原因在于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的犯罪行为便是交通肇事罪。
在法律层面上,其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若交通事故直接引发了人身伤亡的事件,那么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方式;
其次,如若在肇事后有交通运输工具逃逸情节的,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逃逸行为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的,那么罪犯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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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担保物毁灭或者被征收,会获得一定的保险金,担保物权人有权就该补偿金行使权利,就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对于物上代位性来说,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是受相关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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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物权确认纠纷的种类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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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一般按什么定性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盗窃财物的价值达到了1000元人民币,便会被认定为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被宣告进行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着罚金的惩罚。
盗窃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而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则被视为“数额巨大”;
如果价值超过了30万元,那么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通常是动产。
然而,对于不动产的可移动部分,例如房屋的门窗和土地上生长的树木等,同样可以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其次,客体要件通常表现为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掌控之中,从而实现非法占有。
第三,主体要件要求犯罪者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充当。
最后,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也就是说,犯罪者明知道所窃取的财物是他人或单位所有或持有,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才会实施盗窃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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