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其实我国都是统一的,法律并没有赋予任何一个省市可以自行对盗窃罪进行量刑处罚。重庆市其实也就是根据《刑法》当中规定的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刑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重庆盗窃罪量刑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重庆市2020年召开的公、检、法、司、国安第三届五长联席会议纪要,最高人民发布的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幅度范围内规定了重庆地区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 在本市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 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六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本市其余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八百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八千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五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区县:数额较大800元,数额巨大8000元,特别巨大5万元。
(2)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之表述:当行为人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时,无论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均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