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庆盗窃立案标准是什么
1、偷盗金额达到1000元就达到立案标准了。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金额累计吗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多次一般盗窃累计数额处罚不存在疑问。但多次盗窃的定罪根据是盗窃行为达到多次,不是因为累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累计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对于累计盗窃数额,一般而言,盗窃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诉的,其后所发生的盗窃行为,数额应当一并累计。对盗窃构成犯罪以前的盗窃行为,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1年以内的,累计其盗窃数额,累计数额的范围应当限于盗窃构成犯罪之前一年以内的犯罪行为。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并不存在对前次盗窃行为的数额累计问题。
四、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形包括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2、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一千元及以上就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属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上文中主要对重庆盗窃立案标准作出了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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