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其多项职能。正确处理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各种纠纷,对村民委员如果村民委员会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职能,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即是如此。所以,土地补偿费分配法律关系的主体并非村民委员会与村民,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土地承包经营者。村民委员会履行的是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而不是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责,其应当依据法律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处理土地补偿费分配事宜.本着公平,公开,应该有的就得分给,土地补偿费分配考虑周到,不能偏见对待观点分配。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