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老胡向我购买建筑材料,3万余元欠款一直不给。我向后,判决支持了我的诉讼请求。判决已经生效,但老胡仍拒不履行义务。请问,我该怎么办?老胡是否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律师回复:
你应当向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对你与老胡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老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申请执行,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老胡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
老胡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老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