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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第六项是什么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3-28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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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是,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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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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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第六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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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内容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限制了人身自由,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必须慎重对待,严格控制,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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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贩毒被判五年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因涉嫌贩毒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具体罪名往往指向“贩卖毒品罪”。详细而言,我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这种违法行径进行了明确规定(指第三百四十七条),其刑罚幅度则由涉案毒品种类、数量以及情节严重性等因素共同决定。在上述种种因素中,刑期最低可以为三年有期徒刑,而刑期上限更是高达死刑。因此,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实际上已经表明该案件的犯罪情节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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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诉讼当事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涉及到的是关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涉诉当事人(主要涵盖被告人和受害方两个方面)应当采取如下几个步骤来妥善处理:
首先,对于被告方而言,务必全力配合当地警方的调查工作,同时尽可能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通过有力的辩护手段来证明自身并无犯下相关罪行或者能够有效地减轻自身所面临的罪责。在遭到起诉后,也务必要准时出席法庭,尊重和遵守法律程序。
其次,对于受害方来说,需要迅速地向公安机关报告这起事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合同文件、资金流转记录等等。在法院正式开始审理此案件的过程中,受损者还可以选择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参与其中,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以弥补自身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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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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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强奸罪原告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被委托作为侵害他人强奸罪的案件辩护律师之时,律师应当优先考虑并专注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首先,要致力于全面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包括其隐私权及尊严应当始终得到严格的保护,以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其次,对于案情进行细致的探究过程中,充分重视诸如DNA鉴定结果,监控摄像头所记录的影像资料以及目击者的证言等直观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同时构建完备且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
再者,要对整个事件的发展历程进行精确的排列,以此证明侵害行为确实已经发生。接下来,在法理运用方面,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例如第236条关于强奸罪的明确规定。
最后,在阐述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时,应重点强调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质,比如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等,这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量刑判决。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提供受害者的心理健康状况报告,以增强诉讼请求的可信度与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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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律师会见程序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会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大环节:
首先,当律师接手此项委托工作之后,务必持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证书、并且由所在之律师事务所开具确认其律师身份及代理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携带正式请求会晤的委托书(如家属代理)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
其次,司法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48个小时之内作出相应的安排,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例如涉及到国家机密或者出于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等原因无法立即安排会面;
然后,在顺利得到批准的前提下,开展会晤的时候,除非有特别的理由需要侦查人员在场,否则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不受任何形式监听的自由交谈;
最后,作为辩护律师,他们享有充分的权利去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资料,并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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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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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一百六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一百六十五条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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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六级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中的伤残评估标准,通常是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确定和实施的。从科学角度来看,人体损伤主要是指在身体结构的完整性方面出现了破坏或者在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及心理功能)上产生了差异或丧失等现象。在这一标准中,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重伤、轻伤以及轻微伤。
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从重到轻依次排列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三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轻微伤一级、轻微伤二级,共计八个级别。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5.1.3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累计20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平方厘米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
颅内出血;
慢性颅内血肿;
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
外伤性颅内动脉瘤;
外伤性脑梗死;
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平方厘米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轻微伤
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2、头皮擦伤面积5平方厘米以上;
头皮挫伤;
头皮下血肿。
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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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内容怎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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