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数量的认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诈骗金额数量的明确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数额较大”的范畴,具体表现为个人以欺骗手段从公共或者私人处获取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2,000元(2,000元至4,000元之间)者,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是“数额巨大”的范围,指的是个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从公共或私人处获得的财物价值达到了人民币30,000元(30,000元至50,000元之间),这便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是“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即个人通过欺诈手段从公共或私人处获取的财物价值超过了人民币200,000元,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