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一方因意外死亡,另一方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再婚时,当事人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其次还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有婚史者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