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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人要担责吗,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1-03-28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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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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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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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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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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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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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的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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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担保人不知道以新还旧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新贷款用于偿还旧贷款的事项时,若保证人对此毫不知情,则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然而,当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以新贷款来清偿旧贷款时,除非保证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此种情况,否则其不得担负起任何民事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新贷款及旧贷款的担保人均为同一保证人,那么上述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此类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权利质权担保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债务人未能依照预定偿还债务时,质押权人享有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质权:
首先,债权人有权选择将该动产进行变现或以公开竞拍的方式获取流动资金后优先得到赔偿。
其次,该等效力具有以下表现形式如下:
首先,对于债权人而言,1.他有权利在债权金额获得全额偿还之前占据相关质押物品;
2.在获得充分证据证明违约行为之后,债权人有权处置质押物品并从销售所得中优先取得赔偿;
3.此外,债权人还有权收取质押物品所产生的孳息。
然后,对于出质人来说,他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债务能够如期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抵押品交给债权人占有,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债权人有权优先从该动产中获得赔偿。
在此过程中,债务人或者第三方被称为出质人,债权人则是质权人,而交付的动产则被视为质押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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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贷介绍人承担责任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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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产中介把房子高评高货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蓄意将房屋的评估价值予以过高估算,从而获取超出实际需求范围的巨额贷款资金,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欺诈性贷款。
一旦此种行为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察觉并揭露出来,当事人必将承受法律追究的严重后果。
此外,倘若由于实施所谓的“高评高贷”策略导致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不仅会给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外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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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介绍工作被骗后介绍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被骗后介绍人如果与犯罪的人员有共谋的行为如果有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从而就会按犯罪的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但如果当事人不知情的话,一般就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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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遗产继承手续办理的具体流程,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继承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所有权证件以及经过公证的公证书,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提出遗产继承变更的申请。
接下来,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核实,确认无误之后予以正式受理。
通常情况下,经过7个工作日之后,继承人需要再次带上个人身份证来到房地产管理机构,领取并填写缴费通知单。
然后,凭缴费通知单上的具体金额,到指定的银行交纳手续费。
最后,申请人凭借银行出具的收据回到房地产管理机构,便可领取新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继承人若选择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表达出自己的意愿;
如果未曾表达过任何意见,则被视为已经接受了继承。
同样地,受遗赠人也应在得知自己获得遗赠财产后的60天内,明确表示是否愿意接受该项赠与;
如逾期仍未做出决定,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受遗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十种:
1.立即制止侵权行为的持续进行;
2.排除对受害方权益造成阻碍的因素;
3.消除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潜在威胁;
4.将非法占有的他人财物返还给权利拥有者;
5.恢复被损害对象的原始状态;
6.对损坏、残破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物品进行修理、重新制作或者替换;
7.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8.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方经济损失时,向其支付合理的赔偿款;
9.根据事先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对受害方声誉和形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恢复其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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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向受害方表示歉意。
此外,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在处理民事责任问题时,以上各种承担方式既可独立适用,亦可结合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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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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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给一个小姐钱不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他人未偿还所借款项时,当事人可先行与其进行友好协商;
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或直接向司法机关发起诉讼。
当当事人因债务纠纷而采取法律行动时,务必准备好详尽的起诉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充分证据材料,并将这些文件提交至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在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时,必须向法庭提交相关充足的证明材料;
3.在进行上述事项之前,
首先原告需向法院递交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起诉书副本;
4.将上述所有材料送达至受案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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