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商品房、新建经济适用房买税费项目及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经济适用房减半),非住宅55元/件,由受让方缴纳.
2、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由转让方缴纳;(新建经济适用房手续费1.5元/㎡。)
3、测绘费:住宅1元/㎡,非住宅1.4元/㎡,综合楼1.9元/㎡,由受让方较难。
4、工本费:合法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受让方缴纳。
5、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由受让方缴纳。其中1998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即1.5%。
6、权证印花税:5元/证,由受让方缴纳。
7、营业税:按房屋价值的7.5%征收,由转让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