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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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办理材料 1、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请的不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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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这可以说是很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人急需要知道的内容,毕竟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就有可能导致申请不顺利,这样也是会影响到自身维权的。鉴于这样的情况,律图小编在整理了有关资料后,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申请工伤认定手续的内容。

一、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这样才更保证工伤认定有效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时效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劳的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部门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局内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申请。

3、提交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另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通知受理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齐全、管辖部门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5、举证责任

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而如果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举证。

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6、处理结论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案件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视同工伤”或“非工伤”的书面结论。

7、救济渠道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起诉

二、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一)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三)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之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了吧。其实工伤认定的手续也就是工伤认定程序的内容。但在提出申请之后,不能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同时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这两种手段来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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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工伤鉴定增加认定手续一般需要哪些的问题,解释如下:
员工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需要在员工康复或者满足一定医疗期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享受工伤赔偿。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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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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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跟我说他最近不小心在下班路上出车祸了,所以就想跟大家打听一下工伤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怎么进行的?
[律师回复] 业务情形1、2及业务情形3: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资格验证(恢复)
1.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或近亲属)持所需材料到工伤职工参保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转交社保分局后台;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需要时前台窗口人员可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社保分局经办人员收取材料,进行初核、复核,社保分局领导审核生效,将审核通过的结果告知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4.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业务情形3名称: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资格验证(注:年度验证)
1.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或近亲属)持所需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验证,当场告知结果,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转交社保分局后台;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需要时前台窗口人员可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社保分局经办人员收取材料进行存档。
你好啥条件可以办理低保?需要啥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居住证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续办材料:
1、填写完整的居住证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当在一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月以上。)(验原件)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住居住的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或产权证及其书面证明、以及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验原件)。
4、如聘用单位改变,需提供新单位的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缴税税单或社保证明(加盖公章)。(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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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啥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3、在离婚协议上签名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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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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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以后有啥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计算残疾补助金,另外误工费、医疗费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保机构会将钱发下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这个情况,单位一般不会申请工伤认定的,这个时候,员工一般要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的程序跟上面的一样,只是到时钱由单位出。
3、与所在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提讼解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执行。
6、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二、工伤认定以后有啥赔偿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单位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为了逃避责任有的单位就拖延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遇到这样的情况受伤劳动者也是可以工伤认定的。至于工伤认定以后有啥赔偿,上文中小编已经为大家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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